关于年产3万吨食用菌生产加工(一期)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3
项目编号:cznqgc202504-002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年产3万吨食用菌生产加工(一期)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答疑):
澄清部分:
一、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中,制冷系统工程21017471.09元投标人应按照最高投标限价报价,不得调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该部分工程待食用菌用制冷设备各项参数选型细化后,参照暂估价项目要求执行。
二、删除合同条款中涉及回购方的相关描述。回购方全程参与项目管理、质量监督、验收等工作。
三、本项目所有设备材料的品牌及核心零部件不作强制性规定及品牌推荐,但必须符合工程量清单的参数要求。
四、本项目投标截止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5月14日8时00分。开标时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答辩时间相应顺延。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答疑部分:
一、质疑 1、技术标编制是否可以用A3页面,是否可以横版?尤其是进度计划和总平面布置图,如采用A4竖版影响评审? 2、是否可以提供地勘报告? 3、对于技术标插入的表格和图中的字体大小和样式是否有要求?
答:1.统一采用A4竖版,附图、附表可以调整方向。2.地勘报告已提供。3.表格字体大小和样式与正文保持一致,图中的字体大小和样式无要求。
二、1、工程量清单暂列金里含有基坑支护费用,未见基坑支护设计图纸,请明确?
答:基坑支护待土方开挖后,根据现场条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按实际算,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时仅在暂估价中计列此项费用。
三、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条中“(2)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工程设备及专业工程约定:不锈钢双面板、通风净化智能系统(以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但是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最后一条写的是“专业工程暂估价:室内空调50万元、电梯60万元、热水系统设备80万元、基坑支护60万元、玻璃雨棚10万元”,并未提到“不锈钢双面板和通风净化智能系统”,以哪个为准?请明确。 2、招标文件第四章P23页评标办法中,资信评审“业绩、奖项”-企业奖项评审标准“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是否指奖项的获奖时间?请明确。
答:“通风净化智能系统”更正为“通风净化制冷系统”。1.是否为暂估价以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文件为准。2.招标文件已明确奖项时间以获奖项目证书(或获奖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
四、疑问1:在企业业绩中要求提供“项目工程交(竣、完)工验收报告或交(竣、完)工验收备案表”,请问提供“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是否予以认可?。 疑问2:若合同和交(竣、完)工验收报告中未体现工程建筑面积,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中体现工程建筑面积,请问提供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是否予以认可?
答: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工程交(竣、完)工验收报告或交(竣、完)工验收备案表有签字盖章页、竣工日期明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主体盖章齐全予以认可,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子单位的“项目工程交(竣、完)工验收报告或交(竣、完)工验收备案表”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要求的是“一个合同工程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证明材料中不能明确反映出工程类型、性质、工程规模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行提供项目业绩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五、疑问1:若合同和交(竣、完)工验收报告中未体现工程建筑面积,由政府部门下发的施工许可证中体现工程建筑面积,请问提供施工许可证是否予以认可?
答:招标文件要求的是“一个合同工程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须另行提供项目业绩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施工许可证不予认可。
六、1、一期西侧和南侧“L”型走向的国防光缆能否迁移?何时能够迁移?是否为中标单位进场后工作?
2、经踏勘发现:一期场地内堆土、沟壑纵横交错,一期东侧有一条臭水沟和正在建设的沟渠改线工程,一期西南角场地内通信光纤电线杆尚未迁移,地上还有随地铺设的电缆(和民用光纤相同走向),二期场地内电线电杆未迁移,一期、二期场地内均未完成清表和场地平整工作。清单中包含场地平整,踏勘时发现已有工程车辆正在运土。请问场地清表、平整是否为投标方工作?场地内各类线缆何时能够迁移?是否为中标单位进场后工作?
3、经踏勘发现:二期场地内存在民用小型变压器,不满足厂房施工需求,请提供场地工业用电变压器位置。
4、踏勘过程中未发现市政给水、消防栓、污水井位置,请提供市政给水、消防用水、污水接驳点位置。
5、图纸答疑中叙述“图纸分为一、二期,招标范围为整体,但是一期先实施”本项目总工期210日历天,工期相当紧张,请问能否明确一期、二期具体开工日期?一期先行实施,先行多久?二期开工时北侧在建施兴路、东侧在建木瓦路是否具备通行条件?二期开工时场地内在建沟渠改线工程能否完工?
答:1.地块内光缆改为改线新建光缆,设计时已经考虑光缆走向,并同长途线务局沟通同意在光缆上方进行厂房施工,施工时要请长途线务局相关技术人员到场指导。光缆不迁移。不是中标单位进场后工作,但进行厂房施工时要注意保护。
2.场地清表、平整是中标人工作,已预留土方量。场地内各类线缆在中标单位进场前将进行迁移,招标人正在组织杆线地块内通信杆线和电力杆线迁移工作,场地内各类线缆迁移不是中标单位进场后工作。
3、厂房永久用电配电房位置,图纸上有标注。施工临时用电变压器由施工单位进场后自行联系供电部门报装安装。
4.沿s322即滁章路有自来水管道,可接市政给水和消防用水,该部分图纸有明确,按照图纸施工。雨污水图纸有明确,按照图纸施工,注意高差。
5.目前地块内因土方未平整,需中标单位进场后进行平整。平整后具备开工条件,根据业主要求先行施工相应钢结构厂房。具体先行实施的时间要求待施工单位确定后,再行确定。二期开工时北侧在建施兴路、东侧在建木瓦路不具备通行条件。开口与滁章路未联通,但路面上可以行车。二期开工时场地内在建沟渠改线工程可能无法完工。
七、一期地勘报告显示本工程部分开挖深度4.5m左右,建议采用天然放坡支护形式支护;二期地勘报告显示本工程”局部开挖较深,建议进行专项基坑支护设计“。本工程是否有专项基坑支护设计?如有,请提供基坑支护设计图纸;如没有,后期是否会增设?
答:基坑支护待土方开挖后,根据现场条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按实际算,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时仅在暂估价中计列此项费用。
八、专用合同条款P67“其他约定:工程造价审减率超过 10%的,其超过部分跟踪造价审核服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无审减额的,按基本费用收取”请问,这个基本费用,也由中标人承担吗?
答:基本费用不需要中标人承担。
九、关于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发布的项目编号为:cznqgc202504-002 的年产3万吨食用菌生产加工(一期)项目施工的招标文件中, 其中资信标评审第一项: 业绩与奖项评审中第 (二)、(三)条中业绩要求是: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投标企业具有一个合同工程面积不低于 5 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项目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上注明为准) 。
项目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建造师)业绩,是否应该以实际竣工验收报告或交(竣、完)工验收备案表日期作为项目的业绩时间节点,而不应该以(合同签订日期—项目开、竣工日期)作为业绩的有效时间。能不能延期开标?
答:业绩有效时间执行招标文件内容。开标时间详见澄清部分。
十、1.如下图,总平面图中从南到北有一条箱涵,此箱涵是否在用? 2.总平面图左下角有国防光缆,正好在仓库下面,此光缆是否在使用,是否影响仓库的开工? 3.类似业绩中施工合同中未体现“工程面积”,但中标通知书和业绩竣工验收材料中均可体现业绩规模,该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加分要求。
答:1.是。
2.地块内光缆改为改线新建光缆,设计时已经考虑光缆走向,并同长途线务局沟通同意在光缆上方进行厂房施工,施工时要请长途线务局相关技术人员到场指导。光缆不迁移。
3.招标文件要求的是“一个合同工程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证明材料中不能明确反映出工程类型、性质、工程规模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另行提供项目业绩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十一、招标编号为:cznqgc202504-002的年产 3 万吨食用菌生产加工(一期)项目施工,我方对招标中的部分内容有如下疑问,还请给与解答。 事项一: 疑问:招标文件对于食用菌制冷设备无具体工况及具体参数,如未参与前期技术沟通及设计交流,无法寻得准确价格! 建议:请招标方明确具体参数及设备工况! 事项二:招标文件P131页,第20项:食用菌制冷、净化通风:浙江金雪制冷、约克空调、浙江清风环境、德州竹林空调、山东蓝湖空调、山东恩特莱空调; 疑问:招标文件仅对推荐品牌有范围,建议不仅对品牌有一定要求,对于这些品牌的核心零部件(如压缩机)等也要有一定的范围要求! 建议改为:食用菌制冷、净化通风:浙江金雪制冷、约克空调、浙江清风环境、德州竹林空调、山东蓝湖空调、山东恩特莱空调,浙江凯迪、安徽扬子空调。 主机压缩机要求:谷轮、比泽尔、汉钟、丹佛斯、日立、大金、美芝等一线品牌
答:事项一:见工程量清单。
事项二:本项目所有设备材料的品牌及核心零部件不作强制性规定,但必须符合工程量清单的参数要求。
十二、关于招标编号为:cznqgc202504-002的年产 3 万吨食用菌生产加工(一期)项目施工,我司经过仔细研读招标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对于招标中的部分内容有如下疑问,还请贵方给与明确。 事项一: 疑问:食用菌种植对于环境温度、湿度要求极高,环境温湿度对于食用菌成长影响极大,因此食用菌用制冷设备的详细定制参数对于食用菌种植项目极其重要。 对于食用菌制冷设备有几点说明: 1、设备零部件配置品牌不同,设备价格差异极大! 2、不同食用菌种对于环境温度要的要求不同,食用菌在不同生长阶段对于环境温度要求不同。而不同的工况设备选型差异很大,价格差异比较大! 3、综上,以上的各种差异叠加,同一制冷量的食用菌制冷产品,设备部分有上十倍的价格差异。 我司发现贵方招标文件对于食用菌制冷设备没有任何技术明细、图纸设备参数以及食用菌生长环境温度要求。让潜在投标人无法明确的询得设备价格,无法准确核算该部分的成本价格,排斥了众多潜在投标人! 建议:请招标方给出技术明细要求,以及相关带有明细的图纸!
答:详见澄清部分。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澄清(答疑)与之前发布的澄清(答疑)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请投标人按照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滁州市菌丰食用菌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文成
联系方式:18805501327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夏骄
联系方式:0550-3519512、18155023588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