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罗洼民宿露营地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滁州市罗洼民宿露营地建设项目 |
||
招标人 |
名称 |
滁州市云汐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政务新区残联综合楼6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勇1876811126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605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田甜 0550-3519519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24日9时0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牵头方:安徽源著设计院有限公司 成员方:安徽正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牵头方: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成员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下浮率(%) |
9% |
||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姓名 |
曾剑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234161701304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张云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20233401084 |
||
工期 |
不高于 3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不高于 10 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不高于 20 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投标人业绩1 |
项目名称:金寨县新城中学建设项目(含金江实验教学楼) 时间:2021.12.11 金额:188100000元 |
||
投标人业绩2 |
项目名称:正和楚都华府商业 时间:2021.8.27 金额:24126800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牵头方:安徽博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员方:安徽高瓴建业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牵头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成员方: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 |
||
投标下浮率(%) |
8.5% |
||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姓名 |
汪洋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234191910958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汪东升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20243401200 |
||
工期 |
不高于 3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不高于 10 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不高于 20 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利辛县2024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建设项目 时间:2024.5.9 金额:9709153.65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牵头方:安徽腾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员方:安徽省金田建筑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牵头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成员方: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下浮率(%) |
8.82% |
||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严娟娟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234212138981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周环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证书编号 |
20053400321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张鹏杰 |
|
证书名称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皖234212103181 |
||
工期 |
不高于 3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不高于 10 个日历天,施工工期不高于 20 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
投标人业绩 |
项目名称:凤台县2024年义务教育保障长效机制校舍安全工程 时间:2024.7.5 金额:11399651.68元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7日 |
||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5100元;评审费:2000元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田甜,联系电话:15955005370。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书面提起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05室,联系人:田甜,联系电话:15955005370。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